大白天
一辆摩托车突然冲进营业厅
驾驶员下车后开启暴走模式
(相关资料图)
到底是啥情况
日前
信丰县公安局嘉定派出所
接某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报警求助
称一男子在店内乱砸东西
接报后,民警迅速赶赴现场
只见店内一片狼藉
座椅、柜子等物品被砸
民警当场将嫌疑人李某平抓获
经调查,违法行为人李某平
因不满该公司网络业务
为发泄心中怨气
便骑着摩托车冲入营业厅
对店内物品肆意打砸
目前
李某平因涉嫌寻衅滋事
已被信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:(一)结伙斗殴的;(二)追逐、拦截他人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的;(四)其他寻衅滋事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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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货比三家
选择错误也应合理表达诉求
肆意打杂毁坏公私财物
就是在挑衅法律的权威
必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
警方提醒广大市民
遇到事情一定要沉着冷静
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
做出不理智的行为
害人害己得不偿失
出品:赣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转自:信丰公安
来源:赣州公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