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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9日,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,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《“前海港企贷”业务操作指引》,标志着“前海金融30条”中,“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”这项措施正式落地实施。
前海已吸引超过1.1万家外资企业落户,其中港资企业占比达85%。“前海港企贷”着眼于民生金融服务,便利前海众多港资小微企业获得境外融资,助力港企港人在前海创业创新,也为深港“融资通”开辟了一条新渠道。
8月10日,3家前海港资企业成功办理港企贷业务,融资金额合计1200万元人民币,成为政策正式实施后首批受益企业。企业表示,前海港企贷业务的推出,极大的便利了原来因净资产不足,不满足借用外债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,顺利牵手境外银行资金。银行表示,港企贷有利于境外银行,特别是港资银行,基于原有的长期授信和合作,将贷款服务延伸至前海。
(文章来源:深圳商报)